9月15日和16日,国各地300名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人员来京接受培训,标志着首次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进入操作阶段。同时,北京开始受理在职教师申请,12月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人员培训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通过培训,教师资格认定人将深刻认识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意义,学习领会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教师资 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当代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评价的基本方法,进而依法做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
据悉,从现在起到11月中旬,本市进入受理在职教师申请阶段。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1994年1月1日后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的在编正式人员;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人员。原则上同一申请人不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本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认定,12月底启动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从2002年起,本市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将转入常规化操作阶段。